*** 請選擇 *** 國家公園與生態旅遊發展 - 黃躍雯 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的功能與責任 - 林建元 對抗與臣服 - 葉世文 對2004年的展望 - 劉小如 生態旅遊與永續旅遊 - 王鑫 提升國家公園管理成效與落實永續發展之道 - 蕭代基 參加第五屆世界公園大會心得報告『談IUCN保護區系統檢討和經營管理成效評估 』 - 李光中 自世界保護區經營趨勢看台灣國家公園永續發展因應對策 - 郭瓊瑩 第五屆世界公園大會簡介 - 王 鑫 外來入侵種對台灣的影響 - 林曜松
國家公園與生態旅遊發展 - 黃躍雯
近些年來,生態旅遊在台灣發展得如火如荼,在國家公園暨同等保護區相關領域,鮮有人不曾聽聞「生態旅遊」(ecotourism)一詞。尤其是2002年聯合國將其訂為國際生態旅遊年( IYE ),台灣也尾隨跟進,生態旅遊推展更見炙熱。當時觀光局即宣稱,生態旅遊年將使國內的旅遊人次增至1至2億人次,來台的觀光客也將增至350萬人次。一時生態旅遊好像成為各個地方發展的萬靈丹,是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法門。 國家公園當局在這波熱潮中也不曾缺席,配合辦了多場「生態旅遊」活動,像墾丁、陽明山等國家公園即分別辦了「把貝殼還給大地」、「護送螃蟹過馬路」、「金包里大路輕鬆行」、「龍鳳谷溫泉之旅」…,感覺上國家公園已跟得上國際潮流,同時也在執行國家的重要政策。而其他部門像森林遊樂區,也委託旅行社辦了不少生態旅遊活動;許多社區、部落也在推動生態旅遊;觀光業界更是卯足了勁,全力衝刺生態旅遊業績。 其實,這樣的生態旅遊發展,令人一則以喜,一則以憂。主要是因為各界外表看來似乎都因而更重視生態保育,實則處處可見打著生態旅遊的旗幟,到生態完好地區進行所謂的「生態旅遊」活動。各界對「生態旅遊」似乎都各自「表述」,甚至各有「算計」,大有山雨欲來的危機氛圍,無不令人憂心。這其實也難怪,生態旅遊論述,在美加等發源國家學界的發展歷程,就曾出現相當多類似的名詞,例如自然旅遊( nature tourism )、永續旅遊( sustainable tourism )……,即便是同用「生態旅遊」一詞亦頗多義,只是放在台灣,商業炒作的痕跡似乎更明顯。據觀察,約略可見數種見解:其一是觀光業界,多將其視為新興旅遊產品,認為為刺激市場消費,有必要開闢具自然野趣的旅遊景點,以滿足時尚需求,這是一種觀光遊程的新設計、觀光產品的新包裝,與生態旅遊精髓頗有差距;另有一類人口將生態旅遊當作地方再發展的策略,尤其是在台灣加入WTO之後,地方傳統產業漸趨式微,有必要轉化地方或部落的產業結構,而「生態旅遊」這一無煙囪產業,就幾乎成為唯一的出路;還有另一群人對過去顛撲難破的大眾觀光弊端頗有批評:追求利潤最大化卻又短視近利、對地方衝擊大卻又造福外界資本社會、追求感官享受卻又深度不足…,於是乎生態旅遊又成為改善大眾觀光的替代性旅遊( alternative tourism ),生態旅遊被視作一種社會現象的改革,似乎任重道亦遠。 生態旅遊有這麼多不一致的認知與期待,難怪它不容易以三言兩語即道盡其意涵。國際生態旅遊學會的定義應該最言簡意賅了:「一種負責任的旅遊,顧及環境保育,並維護地方住民的福祉。」也就是說,生態旅遊它仍是一種型態的旅遊,只不過它通常選擇較為原始自然的地區。在該遊程應特別注意維護當地資源、尊重當地文化,並應設法回饋當地居民,使當地居民成為環境的守衛者,其經濟生活也藉此獲得一些改善。準此發展,大眾觀光的大部分弊端,應能漸漸被生態旅遊所扭轉。 這裡應特別注意社區(含部落)居民的角色。就以國家公園為例,國家公園如未能納入民眾參與,而僅僅流於遊程的規劃和活動的帶領,其實國家公園早已進行了二十餘年的「生態旅遊」,它毋須在這波浪潮中「附庸風雅」,它已經很有成就了。它之所以別於大眾觀光,就是因為它所容許的旅憩行為,必須是在符合永續發展的原則下,所提供的深度體驗與學習,在這樣的大前提,它慢慢發展出了「民眾參與」。所以它目前試圖「把人找回來」,把屬於生態系統的人類文化還給園區大地,讓生物與文化的多樣性平添它的豐富度。這些人的在地(local)社會構成,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社區居民。 或謂國家公園周遭還有那麼多社區嗎?須知當前對土地空間的識覺與概念已在調整中,尤其是對原住民的土地空間,已不再侷限於土地登記簿的經界,至少國家公園當局在管理上已願意從「部落地圖」的繪製、「傳統領域」的認定,重新正視原住民與國家公園的「人地關係」。原來,人煙罕至、廣袤翠鬱的中央山脈也曾為原住民寓居或履及,孰謂國家公園沒有居民?沒有社區?國家公園如能與原住民(或當地居民)共同發展生態旅遊,透過原住民故事的訴說,及生態資源的解說,不但可提升國家公園的遊憩體驗、化解過去緊張對峙的關係,轉而發展出良好的夥伴關係,還可從遊程中遊客所支付的費用中,提撥回饋給社區居民使用,包含一些保育基金,如此則可更貼近生態旅遊的原始構想。 至於國家公園要如何運作生態旅遊呢?個人認為除了賡續辦理慣常的生態解說活動(外界所認知的生態旅遊)之外,在概念上應將生態旅遊視作一保育的工具,一個植基於土地空間的保育行為,所以應該將較多心思放在社區培力(empowerment)上面,把生態旅遊視為地方乃至國家公園永續發展的策略,因此就必須讓地方動起來,讓地方運作起來。一旦居民參與了國家公園的永續發展,如此由點而線而面,國家公園自可透過休憩區塊的生態旅遊活動,以及解說教育的觀念灌輸,?將達成永續發展的終極目標(goal)。在實際操作上,國家公園當局應當要扮演一主動、積極而細緻的角色,例如親赴部落進行未來發展藍圖的雙向溝通,但不應僅侷限在園區內的部落,且應儘量促成社區成立生態旅遊相關組織,並給予必要的協助;接著,也應在部落開設一些教育訓練課程,例如講解生態旅遊的概念與案例、告知承載量與分區管制的重要性、掌握遊客的消費心理行為、傳授企業管理的知識…...;同時,也應培訓當地解說導覽人員;再者,平時也應建立環境監測的機制。在發展一段時日之後,也應定時檢討修正。當然,法無定法,這些都只是概念架構,也非一成不變,放在不同的區域空間,也應隨之酌予調整。 欣見國家公園已略有一些結合社區發展生態旅遊的作為與成果,像雪霸國家公園之於司馬庫斯、鎮西堡、雪見…;玉山之於東埔…等等。我們彷彿看到了一線曙光,正在冉冉躍上地平線,它即將普照國家公園每一吋土地;而在此同時,我們必須引用王鑫老師的諄誡:「生態旅遊商業化的結果,終將使大自然沉淪」,終將造成更可怕的生態恐怖(ecoterrorism),吾人不可不慎! 更新時間:2004/07/04
bottom
中華民國國家公園學會 National Park Association in Taiwan 版權所有
【電話】02-2577-8725 【傳真】02-2557-8134 【地址】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12巷70弄15號1樓
cnps@ms31.hinet.net